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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勘行业信用监管制度全面实行

发布日期:2021-12-27 浏览次数:

12月15日~16日,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组织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召开2021年度全国地质勘查通报编制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操作视频培训会。这标志着地质勘查资质取消后以地勘单位信息公示为基础的信用监管制度全面实行,为维护地质勘查活动秩序提供了保障。


  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后,自然资源部开展了深入调研,研究加强和规范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于今年5月出台《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构建了以信用约束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随后,组织完成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已上线运行。地勘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该平台,定期组织地勘单位填报公示单位基本信息、地勘活动信息等,公示政府监督检查信息和行业动态等,实施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实现监管服务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多个平台的信息共享,营造更加诚信健康的地勘行业生态和市场,促进地勘行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监管服务平台将成为今后地勘行业监督管理服务的重要抓手,是展示行业风采、反映行业动态、面向社会服务的重要窗口,在有效利用大数据监管和服务市场主体、推动行业信用建设、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建设好、应用好监管服务平台,组织地勘单位进行信息填报及公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及时在平台公示监督检查结果。各地勘单位要如实填报公示单位基本情况和地勘活动信息。对通过平台形成的信用记录实行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为整个行业发展建立有效约束机制,促使地勘行业形成诚实守信、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